西南朱斌碳中和作为未来30-40年确定性历史进程建议关注三大主线

时间:2021-05-19 09:49:25  阅读:83039+ 来源:新浪财经综合
  来源:冰眼观市  摘要  “碳中和”进程是未来三十年确定性非常高的时代大趋势。这是建立在人类对于环境的责任共识基础上
西南朱斌碳中和作为未来30-40年确定性历史进程建议关注三大主线

  来源:冰眼观市

  摘要

  碳中和”进程是未来三十年确定性非常高的时代大趋势。这是建立在人类对于环境的责任共识基础上的,代表了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战略和选择,也是人类发展的意志。中国在庄严承诺2060年实现“碳中和”后,会不遗余力地推进这一目标的实现。

  当前,中国是全球碳排放最多的国家。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341.7亿吨,较上世纪末增长47.7%。其中,中国、美国、欧盟的排放量分别为98.3、49.7、33.3亿吨,占比分别为28.8%、14.5%、9.7%,中国位列全球第一。

  中国要达到“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则2030年“碳达峰”时,排放量预计为109.41亿吨,而2060年实现“碳中和”时,排放量需要为0。按照这两个目标,中国在2030年时需要比现有发展轨迹减排25亿吨,2060年时,需要减排186亿吨。

  从行业分布来看,要达到2060年的“碳中和”目标,发电厂供热、制造与建筑和交通运输三大行业分别应降排92.06、50.54和18.05亿吨。

  受制于碳排放存量降低空间有限的影响,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加碳吸收相结合也显得相当重要。目前我国的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已达92亿吨,平均每年增加的森林碳储量都在2亿吨以上,折合碳汇为7亿吨,我国森林覆盖率最大潜力有可能达到28%左右,对应森林蓄积量约285亿立方米,预计每增加1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相应地可以多固定1.6亿吨二氧化碳,对应碳汇可达22.7亿吨。

  投资策略:碳中和作为未来30-40年的确定性历史进程,必将催生出巨大的投资机会。从碳中和进程的逻辑结构来看,我们认为有三条主线将会受益于这一进程。第一条主线是受益于碳减排而形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能源类行业龙头,关注宝钢股份、陕西煤业等。第二条主线是受益于新能源发展而带来的增量趋势的,关注新能源龙头隆基股份。第三条主线是关注新能源推广带来的大量应用增加,例如新能源汽车相关龙头,关注宁德时代、天奈科技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1 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提出

  1.1

  碳达峰和碳中和方向性的发展目标

  在2016年《巴黎协定》框架之下,中国提出了到2030年碳减排的四个目标:一是中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下降60%到65%;二是非化石能源在总的能源当中的比例,要提升到20%左右;三是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要达到峰值,并且争取尽早达到峰值;四是增加森林蓄积量和增加碳汇,中国的森林蓄积量要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我国于2019年率先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指定的碳排放强度约束性目标,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了18.2%,比2005年降低48.1%。

  基于碳达峰及碳中和的双重愿景,总书记于2020年9月22日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节能减排目标。即到203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在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宣布“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2021年的8项重点任务之一。此外,在今年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的目标,设立了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的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指明了发展方向。同时,碳中和愿景路径的实现,也将推进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引领新技术变革创新,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2

  全球的碳中和进程

  在履行《巴黎气候协定》要求和推进能源转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双重背景下,全球已有100 多个国家或地区以不同形式提出了碳中和目标。虽然当今世界约三分之二的国家宣布了“碳中和”目标,尽管“碳中和”进程加快,但仅有20%的承诺目标满足质量检测标准。世界气象组织《温室气体公报》显示,全球二氧化碳浓度水平在2019年出现大幅增长,逼近科学界和国际社会所认定的“安全”红线。2019年,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达341.7亿吨,较上世纪末增长47.7%。其中,中国、美国、欧盟的排放量分别为98.3、49.7、33.3亿吨,占比分别为28.8%、14.5%、9.7%,中国位列全球第一。

  目前全球224个国家和地区中,已经有28个国家和地区明确了在本世纪中叶前后达成碳中和目标。分国家和地区来看,欧盟于1979年实现碳达峰,计划2050年实现GHGs净排放为零,2020年3月,欧委会公布《欧洲气候法》草案,以立法形式明确2050碳中和目标。美国于2007年实现碳达峰,拜登上台后,发布了《清洁能源革命和环境正义计划》,确立了到2035年实现无碳发电,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日本于2008年实现碳达峰,并于2020 年12 月发布《绿色增长战略》,提出2050碳中和目标,针对海上风电、电动车、氢能等14 个重点领域制定了详细的深度减排发展目标。

  1.3

  我国能源消费情况

  2010年以来我国碳排放总量增长趋势成“N”字形波动走势,2011年至2015年以及2016年至2018年这两个阶段的复合增速分别为3.9%、2.8%。其中,增速在2014年达到峰值16.34%后进入缩窄通道,增长放缓趋势直至2017年;但2017至2019年间同比增速逐渐提高。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98.26亿吨,同比增涨3.4%。其中,煤炭的碳排放量为72.24,占比超70%,是我国最大的碳排放能源。

  从能源结构来看:2018年我国能源供应结构中,煤炭占比为61.9%,占绝对大头;石油占比19.1%,天然气占比7.2%;可实现碳零排放的清洁能源,水能、核能、太阳能、风能等,占比仅为14.3%。相比来看,2019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16%,化石能源占比84%。其中,煤炭的消费总量为 48.7 亿吨,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占比分别为 57.7%、18.9%和8.1%。煤炭仍为主要的消费能源,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升。

  从能源用途来看:煤炭主要用于中间消费,集中在火力发电;石油主要用于终端消费,集中在交通和工业,天然气主要用于交通、工业和建筑部门。从碳排放行业结构角度来看,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部门、制造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2018年占比分别为51%、28%和10%。

  从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上看:“十三五”以来,可再生能源装机年均增长大约12%,新增装机年度占比超过50%,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发展迅速,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主体。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其中,水电装机3.7亿千瓦、风电装机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952万千瓦,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约达17.9亿吨。

  2 碳排放路径分析

  2.1

  碳中和愿景下的排放路径

  我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若想实现碳中和目标,碳排放需要尽快达峰,而后步入快速下降通道。总体而言,2030年“碳达峰”时,需要比现有发展轨迹减排25亿吨,2060年时,需要减排186亿吨二氧化碳。

  根据碳中和的愿景可以将排放路径分为4个阶段。具体而言,包括2021年-2030年的达峰期、2030年-2035年的平台期、2035年-2050年的下降期和2050年-2060年的中和期。中国能源整体碳排放量于2030年前达峰,之后保持5年左右的平台期,而后进入下降通道。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了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的目标。基于我国碳排放承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之前达到峰值,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以上的目标,2005年碳排放强度为3.07吨/万元,可预估出2030年碳排放强度应低于1.23吨/万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和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分别为48.7和49.8亿吨标准煤,能源消费需求总量增速自2017年后逐年放缓。同时,根据世界银行WDI给出的数据显示,我国从1980年的每单位GDP能耗843克/美元,一路降到 2017年的每单位GDP能耗152克/美元,我国过去四十年的能源利用率,与自身相比显著提升,但仍高于世界平均单位GDP能耗127克/美元的标准,说明我国能源利用率还有上升空间。考虑到国家未来10年国内生产总值不断增长的情况,若想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则需要不断降低单位GDP能耗,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我们结合2011年以来我国能源总量增速情况,和所需化石能源的情况,预计能源消费总量将以3%的复合增速增长,测算出我国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57.59亿吨标准煤。同时,综合考虑各化石能源的碳氧化率、折标准煤系数和单位热值含碳量等数据可测算出平均二氧化碳排放折标准煤系数为1.9kg-CO2/kg,由此可估算出我国2030年“碳达峰”时碳排放量为109.41亿吨。

  碳排放估算公式如下:

  TC=∑Bi*Ci

  (A 为碳排放量,Bi 为能源i 的消费量; Ci 为能源i 的碳排放系数)

  各类标准煤系数公式如下:

  能源折标准煤系数=能源实际热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

  标准煤换算方法:

  1吨原油=1.43吨标准煤

  1000立方米天然气=1.33吨标准煤

  1吨原煤=0.714吨标准煤

  2.2

  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路径

  根据我国碳中和的目标,结合碳中和相关的国际公约以及已有研究的结论,可以将其实现路径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21至2030年即碳达峰期,第二阶段是2030-2045年即快速减排期,第三阶段是2045至2055年即近零排放期和第四阶段是2055至2060年即脱碳期。目前,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行业、制造业及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具体来说,发电及供热的过程中主要依靠煤炭为主要动力,交通运输业则是通过燃烧汽油和柴油提供动力,工业高能耗产品的制造是以消耗煤、原油、天然气为主,所以减排的重点任务是降低化石能源使用,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量化来看就是降低单位GDP碳排放,只有单位GDP碳排放下降的速度高于GDP年均增长速度,才能抵消能源消费增长带来的碳排放增量,使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从历史数据来看,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在2005-2019年年均下降降幅为4.6%。

  以2055年实现近零排放为目标,预计2055年我国碳排放强度相比2019年会降低95%,即2055年碳排放强度降至0.08吨/万元以下,初步估算出未来35年我国单位GDP碳排放年均下降8.19%左右。同时,我国则应在2055年实现二氧化碳的近零排放,预计氧化碳排放总值比峰值下降95%以上,2055年将降至5.47亿吨左右。按2010-2020年碳排放总量趋势外推测算出不加大减排力度情况下(图),预计2030和2060年碳排放量将分别达134.4亿吨和186亿吨,则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愿景路径下的减排量应达到25亿吨(2030年“碳达峰”时排放峰值应为109.41亿吨)和180.5亿吨以上。

  根据国家宏观预计,2022-2025年GDP年均复合增速5.4%,2026-2030年GDP年均复合增速4.5%,2031-2060年GDP年均复合增速2.7%,由此测算出2060年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299.6万亿元(不变价)。在国内生产总值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需要不断降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才能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加大减排力度的情况下,2060年的碳排放强度为1.56吨/万元,碳中和愿景路径下则为0吨/万元,意味着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了100%。从数据上观测此减排难度是相当大的,2060年碳中和目标政策意味着更陡峭的节能减排路径,相较于欧、美从碳达峰到碳中和的50~70年过渡期,我国碳中和目标的过渡时长仅为30年。

  3 一增一减共碳中和

  3.1

  减少碳排放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49.8亿吨标准煤,其中56.8%为煤炭消费,约为28.3亿吨标准煤。煤炭供给端在经历“十三五”供给侧改革之后产能增量受到政策约束,2018年以来产量同比增速持续放缓。但整体来看,目前中国的单位GDP能源强度、碳排放强度水平较高,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意味着中国在能源系统的减排面临巨大挑战。在“碳中和”背景下,受工业发展的需求影响,化石能源的支柱地位也不会在短期内动摇,需求增长势头依然强劲;相比之下,“十四五”将加快推进中小产能退出,需求增速或快于供给增速,短期化石能源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伴随“碳达峰”的实现,和风光电等非化石能源机组装机量的提升,煤炭和石油等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将持续下滑。整体来看,化石能源消费量将呈先增后降趋势。

  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情况,实现碳中和则需考虑从能源和产业结构两方面的调整。能源结构方面,将在更严格地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的同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主席刘振亚表示,预计石油、天然气将分别在2030、2035年实现达峰,峰值7.4亿吨、5000亿立方米。以2020年化石能源占比为标准,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分别应降排128.16、27.08和10.83亿吨。2019年,钢铁、水泥、化工三大行业CO2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5成以上。产业结构方面来看,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主要来源分别为电力及供热部门、制造业及建筑业、交通运输和其它。脱碳路径应从边际碳减排成本低的重点行业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对钢铁、化工和石化、水泥和石灰以及电解铝4大传统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加以限制。按各行业占能源消费而排放的二氧化碳量来看,发电厂供热,制造与建筑和交通运输分别应降排92.06、50.54和18.05亿吨。

  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低碳、零碳排放的清洁能源的使用也是减排的重要方式之一。2019年中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已提前达成“十三五”规划设定的目标。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比约为16.4%,根据国家在联合国气候雄心峰会上的重要讲话,预计我国非化石能源2030年将达到25%。2025年和2030年我国电源总装机将分别达到28.4和35.3亿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分别提升至50%和60%,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分别提升至53%和63%;对应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分别提升至33.8%和41.1%,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分别提升至39.2%和48.4%。根据《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报告》,为了实现巴黎协定将温度变化控制在2度的目标,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将提升至78%,风电将占到能源消费的38.5%,光伏占到21.5%,排在之后的就是天然气占9.8%,水电占到9%。

  非石化能源其最主要的利用方式便是发电,所以提高非石化用能比例的实质就是提高清洁能源装机比例。截至2020年底,水电、核电、风电、光伏装机容量分别为3.7、0.5、2.8、2.5亿千瓦。国网能源研究院表示,2030,我国电源总装机将达到38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25.7亿千瓦,占比67.5%;204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占比将超过50%,成为我国能源供应的主体;206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有望达到约80%,其中风能和太阳能比重提升居首。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将是我国发展最快的电源类型,预计2060年两者装机容量占比之和达到约60%,发电量占比之和达到约45%,将有力推动能源消费产生碳排放的大幅下降,为实现碳中和净零排放提供了有力保障。

  3.2

  增加碳吸收

  从源头端减少碳排放能够较快实现“碳达峰”,而碳中和的现实需要在碳排放与碳吸收共同作用下。

  受制于碳排放存量降低空间有限的影响,要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增加碳吸收相结合就显得相当重要。根据国务院统计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森林覆盖率完成21.66%的目标,森林蓄积量达到151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完成国土绿化面积6.89亿亩的约束性指标。截止目前,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十四五”指定的林业规划显示,力争2025年实现全国森林覆盖率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在陆地生态系统二氧化碳总储存量中,森林碳汇约占46%、草地碳汇约占23%、耕地碳汇约占10%。目前我国的森林植被总碳储量已达92亿吨,平均每年增加的森林碳储量都在2亿吨以上,折合碳汇为7亿吨,我国森林覆盖率最大潜力有可能达到28%左右,对应森林蓄积量约285亿立方米,预计每增加1亿立方米森林蓄积量,相应地可以多固定1.6亿吨二氧化碳,对应碳汇可达22.7亿吨。

  4 碳交易促减排

  作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碳排放的新兴体系,碳交易已成为落实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一环。碳交易市场能够将碳排放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内部化,倒逼企业加大环保力度,实现高能效的同时,降低碳排放。自2011年起我国开始搭建碳市场,2013年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陆续建立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2020年,七省市试点碳市场年成交额为21.5亿元,较2019年增长3%;碳交易年平均成交价格为28.6元/吨,较2016年上涨25%。自2011年以来,我国碳市场配额现货累计成交达4.45亿吨,成交额超过104亿元,共覆盖钢铁、电力、水泥等20多个行业,成为全球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目前我国碳市场的交易标的由碳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两部分组成。但我国碳市场总体仍处于发展初期,碳交易市场具有不统一、不活跃、金融化程度不高的特点。相比于欧美国家现货期货一体化的碳交易市场,我国碳市场仍以现货交易为主。与全球碳交易市场的引领者欧盟相比,其2020年碳交易量是我们的百余倍,价是我们六七倍。

  我国已步入建设碳交易市场的第三阶段,即全国碳市场落地运行阶段。为实现“30·60”目标,自2020年年底以来,我国开始加快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的政策性建设速度。2020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通过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中央提出了关于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的具体措施,这标志着我国碳市场交易从试点走向统一,进入了新的发展期。2021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明确应建设全国碳排放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进一步推进了我国碳交易市场的统一。由于发电行业的碳排放强度远高于其他行业,全国碳市场建设是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建设的。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介绍,“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快碳市场的建设,包括钢铁、水泥、化工等其他重点行业加快纳入进来。国合会专家表示,碳交易市场最终将涵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排放行业。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国碳市场将加快发展,碳排放权交易的效率将加速提升,体制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5 碳中和进程下的投资机会

  碳中和作为未来30-40年的确定性历史进程,必将催生出巨大的投资机会。从碳中和进程的逻辑结构来看,我们认为有三条主线将会受益于这一进程。第一条主线是受益于碳减排而形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能源类行业龙头,关注宝钢股份、陕西煤业等。第二条主线是受益于新能源发展而带来的增量趋势的,关注新能源龙头隆基股份。第三条主线是关注新能源推广带来的大量应用增加,例如新能源汽车相关龙头,关注宁德时代、天奈科技等。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责任编辑:张仙

原标题:西南朱斌碳中和作为未来30-40年确定性历史进程建议关注三大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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